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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发布时间2012-03-06

2012年度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单位:元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23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564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510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1272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月平均工资

51968/4331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724600

60-74岁

36230

×年数

75周岁以上

18115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312880

60-74岁

15644

×年数

75周岁以上

78220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5102

×年数

农村居民

11272

×年数

丧葬费

4331元×6个月=25986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36230

×年数×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

15644

×年数×伤残等级系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

×天数

营养费

20~40

×天数

住宿费

60

×天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应当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说明

本表系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2年2月24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2年3月28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2)21号】中相关数据制作,仅供参考。

 

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

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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