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结”被成功解开 王阿婆今年八十二岁,老伴已经去世多年。王阿婆共有三个子女,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三个孩子均已成家立业,王阿婆现在跟随小儿子一起居住生活。小儿子工作需要早出晚归,小儿媳妇待业在家。王阿婆在与小儿子、儿媳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与小儿媳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平日间争吵不断,居委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均未果。 近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王阿婆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有一次还跌倒在雨后的水坑里面自己都无法站起来。这位八十二岁的老人基本生存问题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而王阿婆的三个子女间则关系一直不是很好,相互间基本没有往来。对于老人的养老问题,另外两位子女虽然表示会注意,但却又以老人退休金卡在小儿子手里为由,多次推诿赡养老人的相关义务。 在多次、反复调解、协商、劝解都没有成效的情况下,居委会向区司法局反映情况,希望能帮助王阿婆寻求法律帮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王步权、李征连律师前去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 两位律师接受到指派后,与区司法局政治处的两位工作人员一道来到居委会,与居委干部进行了交流,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鉴于王阿婆目前的情况,两位律师紧急进行了商讨,认为:若通过诉讼等方式代老人起诉三子女,则只会将矛盾更加激化;且诉讼周期漫长,老人的生存状况短期内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缓解与改善;相比较而言,通过告知法律责任、指定监护人并尽快将王阿婆送到合适的养老机构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并当天就将相关的律师意见、法律依据等整理成文,并交到了居委会。 居委会认可并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在分别与王阿婆三位子女单独、耐心的电话沟通的基础上,很快召集了他们三人来居委会召开协调会。协调过程中,律师向王阿婆的三位子女核实了王阿婆的现状,阐明了三位子女均有赡养王阿婆的法定义务,说明了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确定监护人的意义;介绍了若王阿婆存在被殴打、虐待甚至是出现非正常死亡情况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法介入,追究相关责任人“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子女采纳和接受了二位律师的法律建议,推举了王阿婆唯一的女儿作为老人的监护人。一周后,王阿婆被作为监护人的女儿送到了三子女共同选定、居委会也予以确认的一家养老机构养老。 至此,在各方一直努力下,可能危及老年人生存能力,甚至会造成家庭矛盾严重爆发的一个“死结”被成功解开,不稳定因素得以有效化解,八十二岁高龄的王阿婆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本报通讯员 常笩媛 2012年04月24日,《长宁时报》
|